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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
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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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按照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一般来讲,市场价值包含建筑物及其基底占地的土地使用权两部分内容,尤其是住宅性质房屋。所以,对于上有建筑物的国有土地,是将建筑物与土地一起补偿的,对于其上无建筑物的土地,单纯补偿土地使用权价值。举个例子,一户民居、200㎡国有土地要被征收,其中80㎡用于建设住宅,补偿价为4000元/㎡(即指连房子带地的平米单价),剩余部分无建筑物的土地120㎡,补偿价为1000元/㎡(单纯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被征用人的补偿包括:(1)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用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用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里规定的只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房屋依法征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值补偿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收回,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包括在房屋价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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