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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在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如果一年哺乳期结束后单位不...
1、合同到期了,在哺乳期的,公司不可以不续签,哺乳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哺乳期间的女职工。 2、如公司执意不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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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可以不续签,哺乳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如公司执意不续签劳动合同则应当按照该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但女职工主动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的除外。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
1、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仍在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长至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满;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和终止在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间员工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三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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