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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然后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冷静期,他们申请发放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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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以及费等的书面协议。那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呢?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之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基本的书至少应包括双方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以及债务处理四项。具体来说,按照一般的司法实践,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要在协议书后面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10、离婚协议书签订的时间。
夫妻协议的离婚程序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后30天内,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
1.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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