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的注意点 (一)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这...
在北京租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租房宜早不宜晚,以免遇到因房源紧张时租不到房;避开高峰期租房,如9月开学前,租房人群集中,房屋出租的速度快,房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售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1、个人租赁注意事项:1、不能提供产权(原件)的业主不要相信;2、不要相信产权证和身份证不对;3、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4、向居委会(或邻居)了解房东情况,检查描述是否与业主相同;5、如果业主要求每年支付租金或大量押金,他应该特别小心。二.租房后,双方最好办理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为了便于管理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我国目前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天内,将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带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但在上海国有农场范围内,租赁合同由市房地产局在农场系统设立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以下简称农场系统受理处)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房产证或者其他所有权证明;出租给流动人员的,还应当附公安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公安许可证;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等组织的登记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当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3、承租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url]手续时,应当提交明或者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登记证明。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港澳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内地通行证;台湾省个人应当提交台湾省居民内地通行证;境外企业等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证明。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房屋买卖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