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格式免责条款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的审查应从两个方面把握:从程序上看,提供格式免责条款的方是否履行了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未提示和明确说明免责条...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属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利益的免责条款,认定有效。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免责条款有哪些所谓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常见的免责条款有三种: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及重大的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3、预售方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如因市政规划变更、政府配套设施工程批准及安装延误,建筑商和施工单位延误等。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在这三种免责条款中,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是指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因素,主要是指地震、干旱、山崩、台风等规模较大、非人力所能控制的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的社会现象。不可抗力条款在标准合同中多有体现,其作为免责事由的正当性,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持肯定态度。不但对哪些属于不可抗力,却还须做清楚明确的判断和认识。而对于不可抗力之外的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如2、3两条免责条款,基于其非法定性,其有效性是很有争议的,已有仲裁庭对上述条款不予认可,主张否定其效力。但约定免责条款毕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不宜随便否认其效力,且现代社会经营活动存在一定风险,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免责条款,对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关系是有重要作用的。所以在自愿及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前提下约定其他的免责事项是可行的。但毕竟预购方则处于专业知识和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故必须对免责条款的成立生效有个全面的限定与规范。
工伤免责条款一般是无效的。 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往往有“工伤自负”“概不负责”等免责条款,这种条款违反宪法关于劳动权的保护原则,违反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不符和“法律和社会公德原则”,应当是无效的。 依据这一原则,对于所有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工伤事故免除雇主赔偿责任的,都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都不能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