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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ww.cdwh.gov.cn/wuhou/c109370...
公租房设计标准 1、廉租房和公租房面积设计标准。廉租房户型主要面积为:1人户保障面积为25平方米。2人户保障面积为35平方米。3人户保障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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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年满18岁,主城区工作收入来源稳定,租金支付能力强,无住房人员,符合政府收入限制的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小于13平方米。
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3、新区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没有住宅,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宅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没有租赁公营住宅,没有租赁廉租住宅,没有购买经济适用住宅,限价商品住宅等住宅保障5、住宅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共同租赁住宅是住宅困难者的过渡性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者但住宅困难者提供住宅援助。公共租赁住宅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政府和公共机构所有,低于市场价格和租赁人承担的价格,租赁就业者租赁,包括新大学毕业生、地方转移到城市工作的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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