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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该土地是建设用地、宅基地还是土地承包地,还是要严格按照三者的概念来判断,实际上三者之间的概念有明显的不同。...
1、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需要的手续: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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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需要的手续: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如下: (1)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②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③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2)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①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②身份证明; ③房屋权权证书; ④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⑤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土地的承包和宅基地的确权没有关系
实践中,城市郊区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子买卖很多,也没有办理过户,拆迁时,也给与了补偿,只是价格低一点。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户申请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独占宅基地使用权。 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的划分。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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