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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立即有新的接收单位,可以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关系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无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先将档案存放在人...
职工辞职后,档案的处理方式:1,找到工作,由新单位出具调档函加原单位提档。按规定档案应该由新单位接收并且保管档案,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条件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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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单位会将档案密封、加盖骑缝章。辞职后,可以接受档案的地方包括:1,有工作的,由新单位存档或者在新单位集体存档的人才中心存放2,没工作的,档案转回户口所在地区人才中心存放档案转移通常程序:新单位或者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通过邮寄或者由本人持函到原单位提取档案,交新存档单位。1档案要尽快存入有存档资质的单位、人才中心,个人持有时间过长会造成死档现象,存档单位会不接收。2档案上密封的骑缝章,不可私自开拆,私自开拆过的档案,存档单位不接收。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1992年6月9日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依据该条: 企业职工辞职后,原来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自批准辞职之日起来)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辞职后如何管理档案,首先要看原单位和新单位对档案的规定,即原单位是否需要搬迁,新单位是否需要转移。现在一般单位不接受档案,但还是有这样的公司要求档案一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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