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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98天,另按所在省市规定延长产假。在2014年,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
根据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这就意味着,今年元旦前,如果符合晚婚条件,将拥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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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晚婚晚育产假的规定已经取消。根据《关于国有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旅程假的通知》,职工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晚婚年龄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此天数包含三天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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