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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的份,婚后购买的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父母可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均有权争取抚养权,一般根据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考虑。一方抚养孩子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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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老公的房子在婚前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目前和你没有关系。 2、婚内加名的话,构成婚内赠与,自你取得产权证时赠与合同履行完毕,该房屋变为共有。 3、在共有状态下,离婚时如没有明确各自份额,则推定为平分产权,然后再在这个平分基础上结合离婚时一方有没有过错等情况做适当的调整(例如婚外情之类的过错方就少分点)。
根据你所说情况,当年经过公证的材料应视为外公外婆已将房屋赠与或者遗嘱继承给了你的婆婆(因材料内容不详,无法确定是赠与还是遗嘱),房屋在原址上重建应视为公证中的原房屋已不存在,重建后的房屋因建房证登记的是你婆婆,因此房屋产权应为你婆婆所有。由于新房屋是你婆婆和公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因此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你婆婆已经去世,该房屋价值的一半为你婆婆的遗产,剩余一半为你公公的个人财产。房产证如办在你老公和你的名下,应由你婆婆和公公一致同意,如你婆婆已经去世,则需要你公公和你老公同意即可。
婚后买的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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