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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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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离婚有两种方式: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和婚生子女的抚养等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两人同时到场,同时携带好两人的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有夫妻共同财产及其婚生子女,要提前起草好离婚协议书,约定好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婚生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然后带好上述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此温馨提示两点: 第一,如果双方名下有房产,要约定好房产归属及归并款的支付,同时约定明确一方配合另一方过户。 第二,现在很多人因种种原因会去民政局假离婚,但是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双方去了民政局办理离婚,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真正离婚。
(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簿、; 2、本人的;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能够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三)民政部门审查相关资料,符合离婚条件的,进行离婚登记。
(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簿、; 2、本人的;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能够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三)民政部门审查相关资料,符合离婚条件的,进行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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