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l)谈判是人的行为。谈判这一人的行为性质,对于谈判各方来说,既可以成为一种动力,也可以成为一种阻力。 (2)谈判是满足需要、获取利益的行为...
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处理、处分的行为。公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应当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四、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格、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投资;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它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设立条件:(1)投资者为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也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其责任形式和业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名称。(3)投资者申报的投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存在的物质基础,个人独资企业也不例外。(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必要的员工。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