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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根据《》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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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面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给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根据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年限,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2年5个月,因为5个月不满一年也不超过6个月,所以你只能要求单位给你2个月工资外加半个月工资,也就是2个半月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具体的规定你可以直接看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主张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向劳动者加倍支付经济补偿,即用人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还应当支付你两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在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的情况下无故解除或终止了你的劳动合同,则你可以得到三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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