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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双方亲自到一方的民政部门(乡镇级)输领取。《》起不到法律上认为离婚的效力,只有民政部门发的证或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证明确实离婚了。2、法...
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起诉离婚吧。 或者你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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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上述法规的规定,男女双方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经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后方为生效。 所以,你们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未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登记前,只是双方处理离婚问题的一种意向性协议文书,这种文书除了能反映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意思表示一致外。并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所以,你们虽然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双方仍然必须携带《条例》第十一条(一)、(二)、(三)项所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二、如果上法院起诉离婚,而对方当事人又不到庭,法院一般会怎样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这就说明:离婚案件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在接受到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必须按《开庭通知书》或《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出庭。开庭中当事人如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或者未经审判人员同意,擅自离庭的,原告可作撤诉处理,被告擅自离开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当然,如果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四项情形的例外。具体可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本案的特征,我认为如果对方坚持拒不愿和你协议离婚,不愿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那你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与她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后,是不需要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双方当事人在上诉内没有上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在法院判决书生效的时候,双方已经离婚了。所以没有必要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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