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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官: 受被告人袁某的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担任其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多次会见的被告人,了解其本人的供述...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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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的内容和写法 辩护词虽然没有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但是在辩护实践中,大体上已经形成了一种较为固定的格式。 一般地说,辩护词有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组成部分: 首部包括标题、称谓和辩护引言。 标题:写“关于×××(被告人姓名)××案件的辩护词”或略写为“辩护词”。 称谓:一般写于“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引言:其主要内容有三: 写明自己出庭辩护的合法性:单位受人委托,本人受单位指派。 写明发言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写明对法庭调查及本案件性质的基本观点。 正文即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其主要内容: 从对犯罪事实的方面进行辩护。通常有三种情况: (1)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根本不存在,或者部分不存在,可作无罪或罪轻的辩护; (2)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作要求延期审理,退回补充侦查的辩护; (3)起诉指控的事实虽然存在,但被告人具有不负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可作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或者指控的事实确已作过处理,可作不应再予判刑的辩护等等。
法律对滥用职权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但是,随着控方证据搜集的增加、新的情况的出现,可能对定罪和量刑会有影响。所以最终的分析,是要等到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才会比较客观一点。
一审判决已经认定了经济损失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不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却仍然错误认定了被告人存在加盖新章和陪同有关人员到职能部门盖章的滥用职权行为,从而判决被告人构成滥用职权罪,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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