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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得查封所有权属于第三人的财产。法院不得查封超过案值的财产。法院现在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是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你的公司是有限公司...
一般企业帐户冻结了只能有法院出具解冻通知书才能解冻!这需要您公司与执行法官及时联系,如果涉及债务问题,那么请尽快偿还债务,以便及时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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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财产的原则必须是与案件相关的财产,否则不能查封。也就是说,在该诉讼中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该公司账户与案件有关,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
1、该公司价值30万元财产被我们申请法院查封,时间是5月20日,但法院一直没有拍卖对不对?.答:应该判决书生效执行才可以拍卖。 2、2004年始,该公司租赁当地房产局房产(租期10年),法院因此将放有该公司财产的部分房间连同财产查封,对不对答:如果房租没交不可以查封房屋。当地检察院认为:"房屋产权是房产局的,法院查封错误,要求法院只能封财产,不能封部分房间”对不对答:如果房租已经交10年,可以查封10的使用权。 3、被执行人私自将法院十几个封条撕毁,法院在取证、拍照后两个星期都不对被执行人处罚对不对?答:应该拘留处罚。 4、6月中旬被执行人放弃十年租赁权,与房产局、第三人三方达成转让经营协议(将查封的财产一并转让),约定第三人代其清偿欠房产局200万租金,于今年年底再给其400万转让费。法院是否应当允许?是否应当要求其先履行判决书在达成协议?答:可以转让,但应该执行转让款。 5、房产局没有起诉就拿到200万,农民工执行4个月一分钱没得到是否合理?答:应该执行农民工的款。 6、第三人已经对被执行人转让场所财产重新装修,准备使用,法院是否应当阻止?答:法院应该执行判决书。(另外:该公司被我们起诉后就没有在经营,至今已经整1年时间,现将所有财产都转让给了第三人)答:法院应该执行转让款。
法院安置房处理解答如下: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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