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您与您的客户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您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客户给付报酬。承揽合同是不定式合同,因此没有签署书面协议并不影...
承揽合同中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不能一起主张,只能选择其一主张。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第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第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第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1、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可同时主张,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弥补遭到损失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相关延伸】 问:约定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适用关系? 答:考察约定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适用关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约定违约金时 如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主张损失赔偿。在此情况下,因为不存在违约金,所以不存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 (二)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主张损失赔偿,而是只能请求增加违约金。 (三)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此种情况又可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约定违约金稍微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对于他人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一般是不能同时主张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