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
承揽合同中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不能一起主张,只能选择其一主张。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有: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等。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有标的质量的责任、标的数量的责任、包装定作物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合同违约责任如下: 一、标的质量责任。 二、标的数量的责任。 三、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5、不适当保管或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等物品的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9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