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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房产局都是以土地证为凭证的。你一个宅基地,就是一个完整的土地,土地出让的时候就是完整的,分开来应该是不可能的。而且土地出...
应该是原来没有及时去办理转移变更登记造成的。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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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原来没有及时去办理转移变更登记造成的。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法》第6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应该是原来没有及时去办理转移变更登记造成的。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法》第6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一个住宅基地出现两个证明书的住宅买卖双方当事人或住宅继承人,依法处理住宅所有权变更登记证后15天内,持有相关证明书、资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住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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