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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投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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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保险公司投保; 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确定保险费额。保险人对投保单进行审核、强制保险的保费标准、限额; 5、保险人根据投保单内容,通过保险、公安交通违章记录信息平台查询投保车辆违法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确定对投保车辆的保费上浮和下浮幅度; 6、保险人根据核实无误的投保单,将投保信息录入微机; 7、投保人一次交清保险费; 8、保险人打印强制保险单、费率浮动告知书、保险标志、保险发票后交给客户; 9、投保人对保险单内容审核后,将保险标志粘贴于前挡风玻璃规定处,无前挡风玻璃的,将保险标志随身携带; 10、保险公司按规定将保单归档,并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 11、发生车辆转让及发动机号、牌照号等车辆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之规定。笔者认为该案所涉及的保险责任约定为“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系散落在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栏之外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同样应依照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向投保人履行免责告知义务。该案第三者责任保险人未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对免责事项的告知、说明义务,而保险法已将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向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法定性了,故此该案中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为“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之免责条款不具法律效力。即第三人应当在保险限额内依法全额承担第三者保险赔偿责任。
以下就是怎么投诉保险公司的相关知识。保险公司有监管部门的,如果要投诉一家保险公司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投诉。 保监会一直强调要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对恶意拖赔等违法违规现象必须查处。但是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主要只接受对保险公司和主要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被保险人关注的保险纠纷一般不是其处理的重点。因此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似乎不是最好的保险投诉途径。 一般来说,简单的保险投诉纠纷,向总部投诉后,相对来说,会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大部分投诉,通过该途径,仍然无法获得及时理赔。甚至让很多人气愤不已。 很多投诉人,迫不得已通过向新闻媒体投诉,以期望获得合理理赔。但是仍然有大部分投诉,前期似乎取得一定突破,但最终结果却不容乐观,让投诉人情绪大起大落。主要原因是保险条款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让很多媒体无法像处理消费类电子类投诉一样,简单有效。 因此如果需要保诉保险业务员或保险公司应该按以下流程进行。 1、有什么问题建议还是首先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有时候纠纷来至于不理解,问题说清楚了,也许就没有争议了; 2、正常情况下,投诉保险公司可以到其主管部门,大城市有保监局,小地方没有保监局,但会有保险行业协会; 3、有的人选择消费者协会; 4、你如果认为证据确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还是建议投诉者先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听保险公司说的有没有道理,另外考虑一下投诉是否有证据,没有证据的投诉也是挺难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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