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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对内转让:自由转让 二、对外转让:股份对公司外的第三人转让,要经过股东人头过半数同意,公司的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1、转让方式的限制 《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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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股东要出让股份,或者解散公司或者将公司变更为归甲方,都应当签订协议,而且还必须在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登记,将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变更,这样才能在法律上的效力,不然将来还是存在甲乙股东的情形; 2、对于乙方的行为:私下做单,收入不计入公司,关闭公司网站,属于侵犯公司利益,应当将该全部利益交还公司,而且还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 乙方另行开设办事处注册公司,如果所经营的业务与你们共同经营的公司一致,那么也属于侵犯公司利益,如果你们在公司章程中禁止这样的行为,那么对方也属于开设关联公司,这样也应当向你们所开设的公司进行赔偿; 3、如果甲方将这些证据都掌握的话,而且证据确实充分,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返还公司利益,并且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但是,甲方必须将所有证据都掌握,现在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证据合适,甲方追究乙方承担责任的几率就大,如果证据不合适,那么甲方败诉的几率就大,因此,建议你在当地找律师将你所在公司的情况说清楚,并将各方面的证据等都说明,让律师为你详细分析,而且为你提出应当掌握那些对你有利的证据,证据怎样获得等等,这样对甲方才有利。
股权转让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东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限制其股份转让,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白地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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