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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你积极找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目前的司法还是比较公正的,所以你所说的找关系这个本身就是悖论,只能说有熟人能方便了解案件进展,法官是不可能在自由裁量范围外给你走关系的,这一点你要明白,不要一味的把希望寄托在所谓的找关系上,这也是很多当事人的误区;我所在成都是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我建议你可以先把案情给我们介绍一下,律师先给你做一个分析,再说下一步的辩护策略,这才是最妥当的选择。
根据刑事辩护与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 (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
根据刑事辩护与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 (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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