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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
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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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主体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并在购房时由购房人进行书面确认。物业服务合同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2)合同起止时间不同。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具体时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主要差别在于:(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
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由谁签订的相关知识,如果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建议要先了解一下合同的内容,注意一下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以后也要与物业管理部门和平的相处,如果大家对此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110ask.com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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