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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机构,接受劳动部门的业务指导,是国家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两...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指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等公益性就业服务,以及向用人单位提供基本的招聘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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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劳动者就业不受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的歧视。第二十九条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雇主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职工招聘、转正、晋升、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这是保护残疾职工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劳动报酬或收入、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基本权利。直接或间接歧视残疾人是违法的。其核心内容是在相同的标准和条件下,残疾人享有与其他健全员工平等的权利。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人、聘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工资水平、评定专业技术人员和学术研究人员职称水平等方面。,如果标准中有对残疾人的歧视性内容,或者残疾人的情况符合标准,只是因为一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无关的因素,被剥夺上述权利是歧视的表现,在禁止之内。具体来说:(1)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应公平对待求职者,平等对待。用人单位不应将一些与工作无关的偏见放入企业的就业标准;(2)残疾职工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应当像健全人一样按期转正定级;(3)残疾人就业后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应当与健全人同工同酬。任何在单位工作的残疾职工,都要像健全职工一样,按照本单位调整工资政策,调整工资;(4)用人单位应按时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5)用人单位应保障残疾职工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根据2020年中国民航局修订发布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承运人及其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根据请求,向残疾人提供下列有关设施和服务信息: (1)带活动扶手座位的位置,以及按照《办法》规定不向残疾人提供的座位; (2)航空器运输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的能力的限制; (3)在客舱或货舱内存放残疾人常用助残设备的限制; (4)航空器内是否有无障碍卫生间; (5)飞机上能够提供给残疾人的其他服务及设施。
视觉、听觉障碍者需要盲文、手语等特殊的交流方式。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十四条,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对员工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常用的特殊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1)语音和文字提示。通过语音或文字提示、引导和帮助残疾人。例如,在城市的一些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公园和旅游景点,设置导盲声体,引导视力障碍者前进。(2)手语。手语是由聋人交流的需要引起的,作为聋人的语言,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手语包括手指语和手势语。手指是指用手指的指式变化和动作来代表字母,并按拼音顺序依次拼写。中国聋人协会编辑的《中国手语》工具书于1990年正式出版,并于1994年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国手语》续集,对于推广、规范手语具有重要意义。(3)盲文。盲文是专门为盲人设计的,依靠触觉感知。1975年,经过十多年的研究和探索,盲文工作者提出了盲文改革,确定了汉语双拼盲文方案。如今,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建筑物的相关标志上都标有盲文,例如,在北京地铁奥运支线的楼梯扶手两端都标有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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