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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上都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都具有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的特点,但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首先犯罪主体不同,的主体只能是、企业或其他单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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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1: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法院不处理。职务侵权罪没有这个规定,因此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不能自己起诉,只能报案让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理才能处理,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就启动不了。区别2:侵占罪仅限于将“代为保管的让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他人的埋藏物”非法占维己有,侵占其他财物(例如占有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等)不构成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则限制比较小,只要侵占的是自己“本单位”的财物都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个限制主要作用是区分其他罪名的,例如利用本单位的职务便利侵占客户或者供应商的财物,可能构成商业贿赂而不是职务侵占罪。区别3:侵占罪要求“拒不退还”、“拒不交出”。职务侵权罪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只要侵占占为己有了就可能构成犯罪,退还、归还、交还后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但仍然构成犯罪。区别4:侵占罪最高刑期是5年有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15年)。区别5:侵占罪一般都要罚钱:单处罚金或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没有规定罚金刑,数额巨大的,但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区别6:侵占罪有“严重情节”的,可以加重处罚(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职务侵占罪只考虑数额,情节对处罚没有影响。作为公司的员工,忠于职守是本分,利用手中权力的来谋私,是公司,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实践中,公司要妥善保存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资料,一旦发生职务侵占案件,及时携带这些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员工侵占数额不足起刑点,则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款项。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侵占罪的界限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1、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侵占公司、企业财物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3、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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