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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起诉;其他情形下,法律未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确...
山东省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从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月80元增加到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06年以来首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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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费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二、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近年来,2013年南京高温费发放的发放因其非“强制性”,在具体执行中常遭“忽略”。根据我市目前的规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2013南京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但是,由于高温费规定只是地方政府指导性文件,没有法律效力。即使有的企业不按规定办事,拒发高温补贴,相关部门也只能“督促”其执行。但是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2013年南京高温费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下个月起企业如不按规定执行,将属违法行为。
到了七月份,有些地区的温度极速飙升,炎热的夏天现已来了,而对于打工的人来说,一年四季恐怕最不喜欢的即是夏天了,室外工作,地表温度都在40度以上,真实难熬。 高温补助从2015年就有了,是为了给广大高温工作者一些保障和安慰。本年,国家也在高温补助上做了调整,补助幅度大大提升了,尤其是对高温工作的打工者兄弟补助力度更大。 那么,这些在高温下坚守在一线的农民工们,什么状况能够请求发放高温补助?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两种状况可享用高温补助。 一是高温,即劳作者在高温气候下(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纳有用办法将工作场合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湿,因有些地区气候特色,如广西,高温时节常有高湿景象随同,且继续时刻长,因而,同样适用于享用高温补助。 高温补助什么时候发?有多少? 高温补助的钱下发时刻基本上取决于各地的气温。许多省会城市、直辖市,尤其是气候较热的城市,大多是从6月份开端下发。海南省从4月份开端,重庆、福建等地5月份现已开端下发。辽宁等地从7月份开端下发。 现在,全国各地的高温补助水平大概在每月100——240元不等,依据各地的气候和经济水平有一些上下起浮。比如广东省的补助规范是每月150元,上海、辽宁、江苏、福建等地的高温补助为每月200元。 农民有高温补贴吗,农民工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明确诉求,一旦遭遇不公平对待,可以向所在地的工会、人社等部门反映情况。协商未果的话,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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