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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请假需要计算工资。目前,根据《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 员工生病,医疗期间停止治疗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方法计...
有。孕妇与胎儿的生命健康权,我国法律规定,怀孕期的妇女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那么在上海,处在怀孕期的女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该怎么计算? 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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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产假待遇。另外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是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 如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还有社保这个问题,用人单位不帮你缴付是要提供补偿让你自己缴付的,具体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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