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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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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按产假工资发发放,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怀孕后因在上班路上不慎跌倒。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因此,女职工流产,理应享受42天的产假,并且这期间只能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曹女士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便向市劳动保障机构反映,希望能休一个月的产假、产期。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曹女士认为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给予42天产假,造成4个多月的胎儿流产。该公司人事部经理答复说,给予曹女士42天产假,并按100%发放其基本工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曹女士所在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曹女士怀孕4个多月流产:按公司规定。曹女士向该公司人事部说明了情况,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最长只能请假20天、哺乳期,即原工资的70%;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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