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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对方自愿给予的,就不会犯法的,那个叫做合法赠予,小三是合法取得的。如果女方想追回的话,也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毕竟男方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赠与他人,属于侵犯了夫妻的财产权益,可以起诉撤销赠与。 在返还财产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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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小三是指婚姻中的第三者,现行的法律中第三者并没有触犯法律,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但殴打的行为却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赠与给小三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前提条件,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财产送给小三的,可以追回。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赠与他人,属于侵犯了夫妻的财产权益,可以起诉撤销赠与。 2、在返还财产的范围上,应综合考虑“第三者”的主观善恶。如果“第三者”是在不知情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接受财物,其主观是善意的,其仅负“现存利益”的返还义务,已不存在的利益可不予返还,即善意“第三者”不必返还已消耗掉的接受财物,仅返还现存的接受财物即可。 3、而如果“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交往并取得财物,在主观上具有恶意,那么,其还应负“所得利益”的返还义务,即如果接受的财物不存在,“第三者”返还义务却不可免除;如果“第三者”在接受财物时不知情,以后又知情,则可根据其知情的时间来界定,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恶意发生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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