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
1、一般,市民先把材料提交到房屋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 2、派出所户籍科审核材料无误后,在一个月内把材料送交到成都市公安局户政大队。 3、此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
符合要求可以分户了 一、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二、分户所需材料: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没有户口本或者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9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