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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
离婚,对孩子的抚养原则六个月以下由女方抚养。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自愿除外。如果是双胞胎,判决给女方后,等过了二周岁,男方还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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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会判给母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一般判妈妈!对孩子有利!怎么搞的,让两个小天使没完整的家呀。
若认为分开抚养更不利于双胞胎儿童的发展,一般会根据法律规定,由更合适的一方抚养,而非分开抚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具体要求如下:(1)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二、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共同生活;b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孩子和他生活;c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a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b孩子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c没有其他孩子,对方有其他孩子;d孩子和孩子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对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5)父母双方对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6)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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