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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
双胞胎孩子1岁1个月,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不抚养的一方要按当地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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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一、如果你们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协商离婚,并且同时协商孩子由谁抚养等问题;第二、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为依据,比如你的收入状况,你有没有对孩子不利的疾病等等。现在孩子1岁两个月判给你的可能性比较大。你可以尽快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抚养权。如果孩子判给你,你可以要求你丈夫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完全可以,双胞胎一起生活更合适。对于这个问题,个人可以努力争取。如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提供有你抚养两个宝宝的有力证据。法院判决抚养权,一般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相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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