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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变更的,到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不同于户口本上的名字,一般是出生证明上不能更改的名字,因为出生证明是医院出具的。为了严格管理,医院也应在卫生部门内部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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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问题,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在当事人没有改名的前提下,原则上来说,公民的姓名应以《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为准(申报户口的前提); 2,两者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是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出生证; 3,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本信息更正手续(如果属于改名的,应该在户口本的“曾用”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可以更改户籍上的名字,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更改,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出生证明的名字和户口本的名字一样, 给孩子申报户籍,就需奥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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