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审判员参加审判活动的几个问题的规定》,人民审判员涉及集体利益、公共利益、广泛关注。当事人申请人民审判员参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情况做出了规定。即“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陪而不审”简单说就是,开庭的时候有的陪审员虽然来了,但也就仅仅是来了,坐在审判席上,只是陪着法官审案子,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庭审结束了就离开。所谓“审而不议”就是有的陪审员在开庭的时候也会问问当事人几个问题,但庭审后随即离开不参加案件事实部分的认定和讨论。这是我国陪审员现状,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流于形式。当前正在努力寻求改变。
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4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该决定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同时第五条又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此,你作为政府部门的在职公务员,就不能再担任人民法院的陪审员。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目前,暂无刑诉中被回避人能申请回避复议的规定。 申请回避的期限。 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1人已浏览
2,941人已浏览
895人已浏览
1,3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