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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及房产继承公证相关问题

2025-02-04
一、遗嘱继承房屋是否需要公证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遗嘱继承房屋无需公证。自2021年起,我国取消了遗嘱继承房屋必须公证的规定。因此,遗嘱只要生效,继承房屋就不需要公证。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因此,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非常重要。 二、房产继承公证办理步骤 1. 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 2.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的遗嘱(如已公证过)。 3.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4.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已公证过)以及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通过分析可以得知,遗嘱继承房屋可以办理公证,也可以为办理公证,但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有利于减少继承遗嘱时的纠纷和麻烦。因此,如有关于房产权遗嘱书写的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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