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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的使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需要变更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必须报原审批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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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的使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使用性质。需要变更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必须报原审批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应当按规划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
越权编制或者违法编制城市规划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违法审批或者违法变更城市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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