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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
不考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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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要求,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害人的残疾情况,从定义伤残的那一天起,按照二十年来计算,受害人超过60岁的,每加一岁便减少一年,如果是七十五岁的受害人,就按照五年来计算。一般的计算公式是:受理法院的地方的人均居民收入乘以受害人的伤残程度乘以赔偿的年限等于要赔偿的伤残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发生前,当事人没有因自身疾病影响正常生活和出行,也不需要住院治疗。交通事故是其住院的直接原因。因此,因交通事故住院直接支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应由侵权人承担,不应考虑事故损害参与。但对于死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非直接财产损失,如不考虑事故参与,由侵权人全额承担,不公平。因此,应考虑事故参与度进行赔偿,侵权人不应全额支付。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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