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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设立抵押权,经协商一致,未来债务也可以设立抵押权。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
私立学校不能以教育设施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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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不能侵犯其他优先权的受偿权。拥有房屋抵押权的债权人,在清偿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税款后,只能享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的受偿权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因此,相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及税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包括:(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要想设定普通债权质押,质押人和质权人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且权利质权应当进行公示。此外,质押人还需要向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告知其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产权关系尚未明确或者拥有使用权存在争议的房产,不得进行抵押交易。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我们无法为小产权房提供抵押贷款服务。同时,无论所有权还是使用权都存在不清晰或者争议的财产,也被排除在可抵押之列。由于小产权房本质上是一种权属关系模糊不清的房产类型,因此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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