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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将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并未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可以不支付房租

2022-01-07
1.鉴于对方是物权权利人,房子本就登记在其名下,他无所谓申请执行之问题,但是对于你而言,判决的却是对方的给付财产;你继续居住房屋的行为构成了对对方房屋所有权的持续侵犯,对方随时可以主张你搬出; 2.对方没履行,但是你未申请强制执行,已经丧失了强制执行权;而房子登记在他名下,并不存在所谓放弃房权的问题! 3.但是,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双方一直按照目前的居住方式持续居住了长达六、七年,而你亦未交付房租,可以认定按照略低于市场租房价格的标准计算房租,剩余部分应当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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