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首先,根据规定,办理出让土地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
1、宅基地转让使得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1、宅基地转让使得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3、注意事项: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不能转让给城市居民或者其他的农业经济组织成员,否则转让无效。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154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