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赔偿标准:一、医药费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二、伤残赔偿金:城镇标准18606元×20年×30%=11163...
(一)赔偿标准:一、医药费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二、伤残赔偿金:城镇标准18606元×20年×30%=1116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告:周**,女,28岁,汉族,现住:四川省***县*** 被告:**县***中心卫生院 所在地址:**县***街道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诉讼请求 1、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万元(具体数额见附表)。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2年2月,原告骑电动车时不慎摔伤,导致右肱骨中段骨折,在当地医院进行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伤口愈合后出院。原告于2013年2月1日在**县***中心卫生院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术后原告右上臂至右手活动受限、麻木。而原告在做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之前,右手臂及右手活动均正常。 被告在对原告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原告桡神经断裂。原告在被告处出院时,原告右手背麻木,虎口处麻木非常明显,握拳尚可,肌力较对侧偏弱,手指外展不灵活,拇指翘起困难,手腕抬起困难,经会诊确定为桡神经损伤。经被告与原告方协商,要求原告转院治疗,后来原告同意转院,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治疗。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诊断为“右上臂术后桡神经断裂”。**县***中心卫生院的诊疗行为直接造成原告组织器官损伤及右手功能障碍。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同时存在手术操作上的不当,损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损害了原告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0条、第121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请贵院依法秉公裁决,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十,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1 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交通费 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9、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