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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钢结构地台,水电...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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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工程质量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每个工程的承包人都应该在保修期限,保修范围内,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排查和解决。同时,也要提醒大家,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工程质量问题,应该积极寻找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不能缩小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此可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保证规定期限分为几个档次,基础设施等主体建筑结构的质保期限为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而防水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则为5年,电气管线工程则为2年。在工程质量保证期限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应该由工程承包方复杂维修,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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