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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
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严重或特别严重后果的,依法加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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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的一般判决规则: 1、违反本罪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和人体健康损失重大、危害严重的,判处5-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1款),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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