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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轻微二级伤残”这个概念。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评上了等级按等级确定赔偿范围与标准,没有鉴定上等级的按实损失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1、眼睛的六级伤残,如果按工伤的话,赔偿标准如下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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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死等级分级》(GB/T16180-2006),其中七级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最终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鉴定为准,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个地方是不一样,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
7级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8; 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9)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1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1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2; 1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5级: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 7)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8)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9)一侧眼球摘除者; 看看你符合哪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的工资。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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