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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为本单位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国家公务员可以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由XX根据国务院和XX的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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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本人缴费工资是指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对不能或者不易计算工资收入的,按照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单位缴费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职工本人缴费工资之和。月平均工资收入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按照以下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纳,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费,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6%缴纳,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三)费,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缴纳。(四)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单位缴费费率缴纳。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五)费,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0.8%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比例作相应调整。
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建立《职工手册》,按照有关规定记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补充养老保险费、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情况,作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职工本人保管,作为办理退休时凭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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