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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2024-12-14
拆迁协议上签署姓名的人员未必必定成为房产的最后持有者。因此,房产的归属应该根据房屋所属的产权状况、拆迁协议所包含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慎判断。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对协议内的各项事项进行细致查阅和审查,以确保所有相关权益都能得到恰当而完善的处置。 在签署拆迁协议时,签字人应当为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即拥有产权证明、土地所有权证明以及登记证书上所记载之人,或者有充足证据表明自身为房屋户主的人士。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产权人,那么在未经其他共有产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仅有部分共有产权人和拆迁方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可能会侵害到其他共同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其他共有产权人产权的处分“的约定可能会被法院判定无效。 通常情况下,拆迁协议需要由当事人亲自签署或者委派他人代理签署。如果涉及到授权他人代签的情况,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作为代签证据。在拆迁协议中,应对拆迁补偿方案的具体细节,如方式、金额、支付期限以及安置房的具体信息等作出详细的列示,这些信息将共同决定拆迁后的房屋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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