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新医疗改革是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切实缓解诊察困难,诊察高的最近目标,以及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大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便宜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期目标。
根据现行政策和《意见》的规定,各种小屋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小屋区改造住宅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建设用地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2、免除相关印花税.土地增值税3、免除或减半征收权利税.个人所得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4、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第二,小屋区改造项目免除行政事业费和政府基金。5、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6、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第三,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包括中央下放煤矿)小屋区改造.林区小屋区改造.开垦区危险住宅改造的,企业用于满足规定条件的支出,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一规定调动了企业参与小屋区改造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新的政策中,7、将允许棚户区改造补助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取消了仅可为国有企业的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1人已浏览
9,154人已浏览
5,051人已浏览
4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