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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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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平均分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难以为继的可以照顾,但是需要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如需律师代理起诉,建议来律所见面咨询。
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房屋拆迁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房屋拆迁的同时就涉及到补偿问题,那么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有房屋拆迁所得的收入应该如何分配呢?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讨的问题,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一些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不过总体的离婚时房屋拆迁的收入如何分割的指导思想就是依据房屋的所有权人来判断。下面,列举离婚时不同情形下拆迁房的分割方法:1、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所有。一方婚前所有的拆迁房应该归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所有,不因结婚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购买,婚后房屋增值、扩建部分的拆迁所得。一方在婚前购买该房屋时以低价购买,而在婚后经过装修,使房屋拆迁价值远远大于购房价格,这部分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归婚前一方所有。3、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对方补偿4夫妻共有房屋拆迁补偿分割。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夫妻双方谁的名下,夫妻双方都是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同等的处分权、所有权。如果房屋拆迁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则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应当均分。若是拆迁房换其他房屋,则根据照顾子女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当事人给另一方一定的财产补偿。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这里的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所以,房屋拆迁所得的收入应该如何分配,也需要先去判断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再根据所有权的归属来判断房屋拆迁所得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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