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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变更程序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提议修改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必须)-各类变更事项均需要该表 (2)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对应变更事项: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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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未变更的,可以不更换公章。但是考虑法律风险防控的需要,可以在新旧法定代表人交接的时候,对公章进行交接,交接的方式可以是重新刻公章,旧公章销毁;也可以是在旧公章上做记号,需要新旧法定代表人对印章印模进行确认,以明确前后盖章文件责任的承担。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首先,您和朋友成立了公司,那么您作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其次,您如果为了保障您的权利,建议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各自权利,包括事项通过、查阅资料和权利义务等,建议您委托律师代为起草。再次,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最后,即便是上述问题,也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按照你们现在的持股比例,实际操作起来也比较麻烦,原因在于三分之二以上需要达到持股比例66.7%通过。所以,以后股东一旦出现纠纷,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请您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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