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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撰写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有: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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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xxx是x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2004年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申请人xxx于2011年11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xxx头部左额部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Ⅱ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xxx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1、头皮裂伤。2、右手Ⅱ度烧伤。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4、脑外伤反应。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2012年2月27日再次到xxx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花费医药费291.8元,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19544.8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为此,特向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此致 申请人(签字)xxx 年月日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地址:XX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市市府路9号,负责人:XXX,职务:局长。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14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14]1620号),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14]1620号)。事实及理由:XXX于2014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13年12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 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2014]1620号)。 此致XX市人民政府申请人(公章):XX市XXXX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六
申请人:AAA,女,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住址:XXX路XXX号XX室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X交通事故索赔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已受理。申请人为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花费了大量的费用,至今还经常感到胸闷、头晕,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此致XXX市XXX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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